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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金融机构职能 推进随县经济跨越发展
随县2009年7月建县以来,各金融机构迅速设立,为支持随县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金融机构设立时间短,在履行县级银行职能方面还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随县县委、政府充分重视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对金融机构的设立提供了便利和优越条件。但从金融机构层面分析,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金融监管服务机构缺失。金融机构在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服务随县经济发展过程中缺乏“牵头人”。一方面金融机构的组织、协调、服务、监督等职能得不到全面发挥,另一方面,政府的长远、近期目标等发展思路或意图的告知渠道不够畅通,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沟通、传导和检查监督的桥梁平台。例如,由于缺乏外汇管理知识,在争取外汇管理部门支持方面乏力,随县外资企业引进至今没有实现零的突破;由于缺乏权威、科学的金融监管机构依法统计、监测金融运行状况,一度影响了随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争先创优步伐。 金融机构职能履行缺位。新随县孕育着新机遇,商业行(社)在抢滩随县金融市场的同时,基本明确了机构的职能定位,但在实际运行中除少数机构比较完整地履行县支行职能外,一些支行级机构或缺失,或履行管理职能处于尴尬地位。有的驻随县金融机构参加县里有关会议,接受工作任务,但没有安排、指导、检查、督办职能;有的银行在随县只注重吸收存款,很少发放贷款;有的银行贷款权限被上级行限制在很小范围,金融机构的经营主动性和积极性得不到发挥。商业行(社)功能不完善、职能交叉、经营管理受限,容易造成任务不明、责任不清等问题,势必影响商业行(社)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有悖上级行在随县设立机构的初衷。 资源共享和金融业公平竞争环境有待优化。企业和个人储蓄存款是银行业的重要资金来源,也是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县政府已出台措施,明确就金融机构而言,谁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政府就大力支持其发展。但政府激励机制没有充分发挥。其主要原因是政策制约和商业行(社)入驻随县时间不一。商业行(社)要求,将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基本建设资金、新农合资金、社保基金、非税收收入资金、移民安置资金、涉农补贴资金、代管资金等财政资金、招商引资所引进优势项目统筹安排,合理分布在商业行(社)开户,清理理顺关系,优质资源共享,积蓄金融力量支持随县经济跨越式发展。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存在 “单打一”现象。随县大部分企业属于小企业,企业规模有限,财务管理欠规范,银行在加大培植优质诚信企业和创新贷款品种方面下了不少功夫,取得企业、银行、政府三满意的良好效果。相比而言,信用乡镇、社区、农户创建进展较慢,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效应还没有发挥出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员单位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金融生态环境能否持续创优,将会对县域银行增贷的信心和投入产生直接影响,制约县域银行信贷投放的有效增长,减缓县域经济的发展速度。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对强化县域金融监管与服务职能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建立金融监管服务机构。目前随县缺乏履行统一、组织、协调、服务、监督职能的管理机构,金融业的合力作用不能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效能大打折扣。今年五月,陆家嘴论坛在上海举行。有学者、专家提出,在中国“一行三会”职能进行调整;对金融业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过渡;实行中央银行监管权力的回归。这充分表明人民银行在金融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建议成立人民银行随县支行或相应机构履行基层央行职能。 完善商业银行功能。由于行业管理制度不同,对各商业银行随县机构的职能定位不同。在尊重各金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三个有利于”设想:有利于货币政策执行和央行调统监测管理;有利于金融机构功能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运行;有利于随县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县域金融实力的迅速增强。建议随县各金融机构请求上级行认真分析研究落实科学管理办法,或请人行随州中支发起,邀请各商业行(社)领导来随县共同研究完善金融机构的分布及功能,以使随县辖内金融机构享应有的经营权限,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政府创造宽松环境,支持金融业安全、健康、快速发展。一是根据随县“十二五”规划纲要有关金融发展的目标,制订相应细则或措施,出台《随县金融发展五年规划》,支持金融在随县发展壮大。二是制订出台金融机构投入奖励制度。三是政府主导,银行参与,部门配合,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为金融投入培植优良载体,确保金融资产安全。四是建立风险补偿和担保机制,引进或成立贷款担保公司,为企业贷款提供便利,为银行提供安全保障。同时规范中小企业改制运作行为,降低小企业贷款评估、登记收费标准;及时发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环保政策的项目目录或产业目录,及时介绍银行参与招商引资活动的谈判和考察等活动,促进银企信息有效交流和联动,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 (作者系随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吴克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