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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碾压尸体被判赔偿一万
作者:包东流、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通讯员郑窻报道:近日,随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司机大意致使碾压尸体的损害赔偿案件。 5月一天的凌晨1点多,在随县厉山镇境内316国道,一辆重型货车与前方已经停车熄火靠在公路右侧的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三轮车驾驶员张某当即被抛到公路上,车上另外3名乘客也被抛出车外。张某后脑部被重型货车碾压,其中一乘客从地上爬起发现张某脑浆外溢,便匆忙用一床棉被将张某盖住,准备报警。十分钟后,河南登州市的赵某驾驶货车恰好经过事故地点,因避让不及,货车左前轮又对张某进行了二次碾压后车方停下。死者家属悲愤不已将肇事司机及赵某一起告上了法院。 经法医鉴定,张某在第一辆重型货车碾压时致颅脑崩裂瞬间死亡就无生还可能,赵某系碾压尸体。法院审理认为赵某虽未造成交通事故发生,但因疏忽大意过失碾压遗体给死者家属造成精神损害,依据有关法规,结合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判决赵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