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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党组公开承诺
1、严格依法行政,既不行政不作为,也不行政乱作为;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接受、不参加可能影响公务的吃请活动。 2、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在接到低保申请后,30日内办毕一切手续,并实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 3、对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在自愿条件下实行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给予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 4、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实行应救尽救。 5、对重点优抚对象按政策规定给予优待和抚恤,抚恤金按政策足额社会化发放。 6、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当事人,依法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证书。 7、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变更事宜,在要件齐全情况下随到随办。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领导接待日:每周一 接待地点:市民政局三楼306室 监督电话:0722—3590123 网址:http://www.szmzj.gov.cn 地址:随州市长盛苑小区香湖路24号 邮政编码:44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