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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职能职责
作者:八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暨土地储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制定地方性土地收购储备的规章和制度; (二)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需状况,拟定土地储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土地储备供应年度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根据市政府编制的收购计划,对全市需盘活的存量土地以及其他需调整的存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储备,实施政府对土地供应的有效调控; (四)负责管理和运作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待征土地、无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五)对经政府批准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 (六)加强土地筹备资金的收支管理,通过储备土地的经营运作,确保政府的土地储备收益; (七)从事国土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提供土地、矿业权转让、出让、抵押政策、法规咨询。 (八)组织承办土地、矿业权拍卖事务,代办转让过户手续,发布土地、矿业权交易指数和信息,提供土地、矿业权投资可行性分析等地产投资中介服务。 (九)搞好综合统计,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土地收购储备运作情况; (八)承办市政府和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