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集中召开示范庭审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
本报讯 通讯员邓明、余金波报道:2014年1月2日,我市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某交通肇事、被告人岳某寻衅滋事、被告人叶某盗窃三起刑事案件。与以往刑事案件庭审不同的是,这三个案件在量刑阶段全部适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设定的规范化程序,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量刑,全部当庭作出了宣判。 通过全程经历法庭定罪部分调查、量刑部分调查和最后的辩论程序,很多旁听群众表示受到了很好、很直观的法治教育,量刑规范化进一步规范了法官审理刑事案件的刑罚裁量权,让公平正义更加看得见、看的更明白。 据悉,我市法院于2010年开始试行量刑规范化,试行三年来效果良好,绝大多数刑事案件量刑更为公正均衡,也更加公开透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自今年1月1日起,全国法院将正式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交通肇事罪等十五种常见的犯罪类型案件将规范量刑,我省出台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也将同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