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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行动传递幸福正能量
——市人社局履职尽责保障民生
通讯员 人 社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改革推进步伐加快、事业发展目标加高、群众民生期望加码等多重因素交织的复杂形势,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始终牢记党和国家对新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定位和市委市政府赋予人社部门的职责要求,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自我加压,切实解决一批老百姓身边的问题,用看得见的行动传递幸福正能量。 在城镇化进程中不缺位,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利益 随着我市城镇化建设的提速,亟待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早在2007年,我市经过探索,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随州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先后有1.8万多名失地农民被纳入其中。今年,根据省人民政府 《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市人社局结合试行经验和我市实际,先后多次深入各地调查论证,提出了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方案,市政府出台了 《随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根据新政策规定:我市不再单独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根据被征地农民年龄等条件,由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同时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 (补贴)制度。新制度出台后,获得省厅领导的高度赞扬和肯定,推荐各市州学习借鉴 “随州模式”,国家人社部养老保险司领导来随调研时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近日,潜江、天门等地专门组队来我市学习考察。为了让这个 “接地气”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各地人社部门及经办机构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认真培训,广泛宣传,协同各相关部门稳妥推进。据初步统计,新制度实施后将惠及10万余人。目前,已按新政策参保的有5个征地项目,参保人数350人,预存社保补偿 (补贴)1030万元;原已按老政策参保的1.8万人正着手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市直已调待到位;原被征地8.8万农民的养老保险补贴(补偿)也正在调查摸底、逐步落实中。 在“病有所医”中不逾矩 ,落实医疗保险政策 规范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是用好老百姓“救命钱”的前提和保证。为此,今年市人社局进一步统一了全市医保参保范围、基金征缴、个人账户配置管理、待遇项目标准、结算办法等。结合我市实际,适当调整了医保住院支付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结构更趋合理;在全省率先出台了 《随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不予支付病种目录》,医疗保险各项费用结算严格按省市目录执行;改革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支付结算办法,按服务协议在总额控制下实施质量指标控制管理;坚持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促使医疗行为日益规范。截至目前,共为88170人次参保职工、居民支付医疗费用22617万元,综合报销比例分别达77%、71%,均在控制范围内。今年以来,共拒付不合理检查、治疗和用药费用48.3万元,涉及330人次,并对定点医疗机构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对14家违规销售日用品的定点药店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并按照定点药店管理办法进行了处理。 面对劳资纠纷不回避,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为了让进城的农民工“劳有所得”,市人社局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的头等大事来抓。主动对接各职能部门,落实农民工欠薪问题处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纵向分级,横向联动”的监管模式;严格执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对重点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现场公示;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集中力量抓好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建立畅通高效的投诉举报渠道,认真落实“四零”工作制度,即接待“零推诿”、处理“零距离”、受理“零积压”、执法“零差错”,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加大依法打击惩处力度,对涉及案情复杂、涉嫌恶意拖欠、影响重大的拖欠案件,与公安部门建立欠薪入罪衔接机制,保持对恶意拖欠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230起,已查办解决223件,结案率97%;累计追发工资7030.2万元,涉及6000余名劳动者;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了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民生工作永无止境。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人社局将妥善把握好 “尽力而为”和 “量力而行”的尺度,兼顾处理好 “夯实民生保障”和 “服务发展大局”的关系,不断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为 “幸福随州”建设做出更大的努力、更多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