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刘兰婷、张宇翔)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主讨债也是合情合理,但讨债的方式一定要合法得当,如果和这个被告人一样为讨债强行侵入他人家中并滞留多日,那就涉嫌违法了。近日,经曾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胡某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经查,胡某某与陈某某之间因为工程有债务纠纷,胡某某为讨要50万元工程款,于2017年10月2日傍晚,与女婿强行闯入陈某某家中要债。在得知陈某某不在家后,二人强行入住,10月9日,胡某某叫来妻子替换女婿,夫妻二人继续住在陈某某家中,严重影响了他人正常生活,陈某某家人不堪其扰。期间,陈某某家人多次要求其离开,均遭到拒绝,民警多次出警调解劝离无效。直到10月24日,民警将胡某某夫妻强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二人方才离开陈某某家中,非法侵入住宅长达20余天。民警将胡某某夫妻教育一番后放其回家听候处理,胡某某感觉事情不妙逃往外地,陈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2月1日,胡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在遇到债务纠纷时,讨债一定要理智合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莫一时冲动采用极端手段,逾越法律底线做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