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遗失声明
张娟遗失随州万达广场开具的商管户—租赁保证金收据一张,收据号:0001508,金额:27187.52元,开具时间:2020年4月10日,声明作废。
张娟遗失随州万达广场开具的商管户—质量保证金收据一张,收据号:0001510,金额:10000元,开具时间:2020年4月10日,声明作废。
张娟遗失随州万达广场开具的商管户—租赁保证金收据一张,收据号:0001511,金额:7982.86元,开具时间:2020年4月10日,声明作废。
张娟遗失随州万达广场开具的商管户—物管费保证金收据一张,收据号:0001512,金额:21170.52元,开具时间:2020年4月10日,声明作废。
张娟遗失随州万达广场开具的商管户—质量保证金收据一张,收据号:0001510,金额:10000元,开具时间:2020年4月10日,声明作废。
张娟遗失随州万达广场开具的商管户—租赁保证金收据一张,收据号:0001511,金额:7982.86元,开具时间:2020年4月10日,声明作废。
张娟遗失随州万达广场开具的商管户—物管费保证金收据一张,收据号:0001512,金额:21170.52元,开具时间:2020年4月10日,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