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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1日
随县查获一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窝点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宋明鸣)近日,在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指挥协助下,随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随县公安部门,在随县殷店镇岩子河随州市粮食储备库公司岩子河库院内查获一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窝点。
  经查,该窝点建有2条炼铅生产线、1个拆解车间。现场查扣成品铅锭16块、铅灰28个吨袋,尚未拆解废铅酸电池和已拆解废电池外壳约80吨,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共约200多吨,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相关部门连夜对18名涉案人员开展了初步调查询问,查封扣押了相关生产设备和成品铅、铅灰、铅渣、尚未拆解的废铅酸电池等涉案物品。
  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规定,经认定,本案非法处置的废铅蓄电池及产生的铅渣、铅灰、电池壳属于《国家危废名录》中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的危险废物,危险特性:T(毒性)。
  下一步,随县生态环境分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案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涉及违法犯罪情况移交至公安部门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