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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1日
广水:公开听证为群众矛盾画上“句号”
  随州日报讯(特约记者程淇、通讯员朱青、马婧婧)“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态度诚恳,检察机关从宽处理,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同意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7月14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一起故意伤害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市人大代表李晓春率先发言。
  “同意。公开听证会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心结,给予犯罪嫌疑人‘回头’机会,真正落实了‘阳光检务、为民司法’理念。”人民监督员曹伯厚表示。
  当天,案件承办检察官黄素梅详细介绍了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检察机关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去年8月3日,犯罪嫌疑人闵某某在路边修补货车轮胎,产生的噪音影响到周边住户胡某某午休。胡某某随后找闵某某理论,双方发生口角纠纷,继而引发肢体冲突,最终双方都被打伤,胡某某伤情更重。经广水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胡某某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闵某某自动投案,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
  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广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等听证员各抒己见。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闵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的到来有助于促进司法公正,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切实为群众矛盾画上‘句号’。”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永胜表示,该院将继续抓好公开听证工作,规范听证程序,丰富听证方式,让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