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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一中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 通讯员岳军报道:日前,从刚刚结束的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随县一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随县一中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确立了以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高办学效益、提升学校办学品位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创建目标。该校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充分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切实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课堂理念,提高了学生学习的能动性,提高了课堂效益。同时,该校德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学习习惯为抓手,努力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利用黑板报、手抄报、校报、宣传橱窗等,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班会,“文明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与文明同行”征文比赛,告别不文明行为签名,“文明之星”、“文明班级”、“文明寝室”评比等活动,使“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观念深入人心,并成为全校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 几年来,随县一中办学效益日益提高,先后被授予“全国素质教育百面旗”、“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素质教育实验学校”、“湖北省安全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