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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公开承诺
1、坚持发展优先。认真落实《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我市医药经济发展的决定》,加强对涉药单位的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不断优化涉药单位的发展环境,为涉药单位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我市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阳光审批。认真执行行政审批、受理、现场检查和审批“三权分离”,公开行政审批内容、程序、权限、时限、收费标准和结果,确保行政审批项目全程公正、透明。 3、坚持优质服务。完善落实以管理相对人为中心的服务制度和工作制度和行政许可等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申办药品 (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分管局长签署的意见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所有涉及管理相对人的事项,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4、坚持依法行政。在食品药品监管中,认真遵守行政执法程序、《执法守则》、《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禁酒令》和 “十不承诺”,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四权分离”规定,严防出现违法执法、过错执法和错案等现象发生。 5、坚持廉洁自律。深入推进“三评两查”治庸问责活动,不断加强对系统内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对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钱、财、物、有价证券或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等不法行为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执法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经查实后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领导接待日:每周一 接待地点:局值班室。 监督举报电话:0722-3311621 网址:http//www.hubfda.gov.cn/structure/sz/ 地址:随州市清河路20号 邮政编码:44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