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获批
作者:2006—2020年
本报讯 通讯员李伟报道:最近,《广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获省政府批复(鄂政函[2013]215号)。批复指出,省政府原则同意《广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修改方案》。 据广水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方案一是将该市除关庙镇以外的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合计181.507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二是将该市除关庙镇、应山街道办事处以外的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合计181.5078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三是将长岭镇等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合计997.7871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批复要求,在实施《广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修改方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划修改方案,坚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不突破、耕地保有量不减少、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的原则,做好用地布局调整,落实耕地补充开发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