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公告
一、享受范围 市属企业职工下岗失业后从事灵活就业,且以个人身份在市直缴纳了社会保险的“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持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灵活就业证明、身份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照片等到所在社区申报。经社区调查、公示后报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汇总,经审核无误后,发放补贴资金。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根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以当年本地确定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20%、医疗保险费费率5.5%计算的缴费额的60%给予社保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四、时间安排 8月25日—9月25日市劳动就业局受理社保补贴申报资料;9月26日—10月15日市劳动就业局审核资料、核算补贴、上报财政。 联系电话:3223968联系人:马红仙 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