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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曾都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曾都区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疾病鉴定的通知
  一、鉴定时间
  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6日
  二、鉴定地点
  曾都医院门诊
  三、鉴定病种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病(伴有心、脑、肾等重要器官损害)、冠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慢性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晚期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癫痫、器质性心脏病(伴二度心衰)、慢性阻塞性肺病(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含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重症肝炎抗病毒治疗等。
  四、携带资料
  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高血压病等十七种特殊慢性疾病有关住院资料(出院记录)、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若增加病种的另需携带特殊疾病专用证。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鉴定者必须是曾都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城乡居民特殊慢性疾病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二)已鉴定的不需要重复鉴定。
  (三)本次鉴定只收资料进行鉴定。
  (四)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建议广大参加鉴定的职工错峰交纳资料。
  10月26日-10月30日收取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资料;
  11月2日-11月6日收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资料。
  咨询电话:0722-3323986
  曾都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