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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0日
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近期高考招生录取在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刹住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现就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引导。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坚决制止各类不良风气滋生蔓延。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摸清管辖范围内干部子女升学底数,对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采取面对面提醒谈话、提前报备、集中约谈、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早提醒、早防范。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做好教职工监督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倡导学生家长谢师在“心”不在“宴”,营造风清气正的尊师重教氛围。
  二、严守纪律红线,增强规矩意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7个严禁”: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等财物;严禁“化整为零”“异地操办”“亲朋出面”等变相违规操办行为;严禁用公款报销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升学宴”“谢师宴”或子女入学等费用;严禁动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供“升学宴”“谢师宴”使用或接送子女入学;严禁利用职权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子女提供外出旅游等活动安排;严禁参加亲戚以外人员的“升学宴”“谢师宴”。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监察办法》(鄂纪发[2014]5号)和市纪委《关于禁止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通知》(随纪发[2014]1号)文件精神,通过专项监督、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线索,快查快结、严查严处,并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因失职失察、监管不力,致使本单位发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等问题,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722-12388
  中共随州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