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环境办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除在依法规定的审批条件和标准之外,对擅自增加其他条件、环节或者限制行政审批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优化全民创业环境。加强对各级机关部门落实全民创业促进就业政策中的行政审批、费用减免、行政处罚、涉企检查、培训补贴等具体措施的专项督查。在各类企业设立企业发展环境监测点,加强对企业发展环境的监控。对重点企业(项目)实行挂牌服务,认真监控涉企检查。实行首次轻微违规违法免处制度,不准随意查封企业账册、冻结企业账号。
    3、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对“不在状态”党员干部的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不在状态”党员干部。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和“中梗阻”,执法不公、循私枉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培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对不按规定减免企业相关费用、违反规定实施准入限制的人和事,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阻碍全民创业的行为,除给予直接责任人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外,对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予以责任追究,并取消其单位和个人当年评先资格。
    4、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领办、创办企业的党员干部以及服务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党员干部,给予保护、鼓励和支持;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是非、主持公道,保护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5、继续组织开展经济发展环境评议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综合考评前10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末位单位实行重点管理。
    监督举报电话:0722-3318110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市纪委 市监察局 市环境办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综合新闻】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