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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
1、免费办理失地农民、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复员退伍军人创业设立税务登记证,创业初期二年内,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2、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月营业收入达不到5000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相关税费。 3、对招商引资企业,建设期内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经营初期有困难的,减征土地使用税。招商引资企业吸纳本地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给予税收政策优惠。 4、鼓励汽车行业强强联合,汽车企业合并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优惠。 5、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6、对已批准的高新技术、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监督举报电话:0722-32606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