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市国土资源局
  1、土地抵押权登记,由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局)登记、发证。
    2、土地估价结果不再报市局会审备案,由分局直接会审备案。
    3、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自办出让转让(含企业改制),在不改变原用途及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政府规定没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情况下,直接协议出让,不进行招拍挂。
    4、办理出让手续的土地估价备案资料改为分局会审备案;土地出让方案分局会审后报市局改会审为会签。
    5、市级建设用地规划预审缩短为10个工作日。
    6、采矿权登记缩短为30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722-3596788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市国土资源局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综合新闻】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