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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提取办理程序
作者:开户办理程序
■开户办理程序 1、新开户单位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交、汇总表》,由单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确定缴存比例,经中心审核缴存额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汇补书》汇缴,由中心出具公积金交款凭证交单位,如需变更,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2、新开户单位将补交额和月应交额的合计,存入中心专户内。单位根据中心打印的《公积金对帐清册》和《单位明细帐》,建立个人明细帐和单位帐。 ■缴存、转移办理程序 1、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中心,由中心出具公积金交款凭证。 2、职工在本市内调动工作,调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加盖印鉴后,到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职工调出本市工作,由调出单位提供职工调出通知书及复印件,并提供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银行帐号,通过汇款方式转出。若外地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本市中心将其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提取办理程序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公积金支取凭证》 2、职工所在单位核实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积金支取凭证》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3、职工持提取相关资料到中心办理手续 4、经审核批准后,职工在《支取凭证》、《存款计息凭证》上签字后,持本人身份证、《公积金支取凭证》第二联、《存款计息凭证》第二联及支票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提取,职工将《支取凭证》第一联交回单位财务部门下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