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开展 “双维双赢”活动中,要把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工作,努力在促发展、创和谐、保稳定中有所作为。
一、抓好试点,发挥示范效应。为保证“双维双赢”活动顺利实施,市总工会班子成员要各联系一家企业,力求取得试点工作典型经验,为全面铺开提供示范,确保到明年底,全市有90%以上企业开展“双维双赢”活动。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和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工会,也要各确定一家试点企业,以点带面推进“双维双赢”活动的开展。
二、夯实基础,健全工会组织。开展“双维双赢”活动,也必须紧紧依靠基层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的力量。要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形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整体合力。要加快加大“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工作力度,通过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为动态推进本区域、本行业非公企业或新社会组织工会组建、会员发展构建组织平台。要因地制宜抓好联合会建设,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
三、搭建平台,构筑帮扶体系。我市工会“四位一体”帮扶中心是工会维权帮扶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完善帮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机关干部轮流值班,面对面地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帮扶中心要加强与信访、劳动、司法、民政等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互通,畅通帮扶路径。高度重视维稳接访工作,坚持每月选派1名工会干部到信访局值班,及时处理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上访件。加强协理员队伍建设,拓宽工会工作者职业化、社会化的新路子,努力把我市工会工作者打造成为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行家、关心服务职工的模范。
四、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工会要在企业工会的配合下,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等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针对当前我市一些企业劳资纠纷比较突出的实际,把建立“工资共决”制度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任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协商和督促企业经营者,把职工工资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探索一条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稳固渠道,进一步拓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要着力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引导创建民主管理示范企业,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总工会主席雷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