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彭晓华、通讯员朱青、庞卫东报道:近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7年6月25日,陈某某在广水市吴店镇王子店村小李冲湾附近山坡私设自制的电压为120伏、长约500米的电网以捕捉“野味”。当晚7时许,行人李某某路过通电电网处时,被电伤摔倒,摔伤右手臂,经该市法医鉴定所鉴定为一级轻伤。
“我们每个公民都要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私设电网等捕猎方式,不仅容易引发火灾,也会对路过行人造成极大危害。”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不知法也不懂法,不意味着违法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群众发现私设电网捕猎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便于精准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