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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0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1
  受理编号 X2HB202109030022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1.2020年7月随州市随县唐县镇肖畈村五组新唐加油站将报废柴油及洗车污水直接排入8亩左右的抛荒农田,随后流入周边鱼塘造成大量的鱼死亡。
  2.随州市环保局人员不作为,实地调查时未对污染源、污染面积、污染程度进行任何检测直接下达处罚。 

  行政区域 随州市随县
  污染类型 废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2020年7月随州市随县唐县镇肖畈村五组新唐加油站将洗车污水直接排入8亩左右的抛荒农田,随后流入周边鱼塘”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2、关于反映“2020年7月随州市随县唐县镇肖畈村五组新唐加油站将报废柴油直接排入8亩左右的抛荒农田,随后流入周边鱼塘造成大量的鱼死亡”的问题不能判定是否属实。
  3、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环保局人员不作为,实地调查时未对污染源、污染面积、污染程度进行任何检测直接下达处罚”问题。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 是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2021年4月7日对随县唐县镇新唐加油站下达了随环随责违字[2021]6-04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1、该加油站洗车项目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限期十五日内完善配套建设水泥硬化的废水收集池,隔油池,确保洗车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并对其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于2021年4月19日对该加油站下达《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听证)告知书》,2021年6月23日对该加油站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该加油站对东南边的沟渠进行水泥硬化,对汇入316国道雨水沟连接处新建了2个收集池,并在收集池内放置吸污棉,对厂区内下雨天的雨水进行吸污处理后排入国道雨水沟,洗车废水通过2个5吨容积的塑料吨桶进行收集循环使用不外排。
  3、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于2021年8月11日组织信访人、加油站、唐县镇人民政府进行污染纠纷调解,经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县分局于2021年8月19日对双方下达《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意见书》(随环随监察(2021)6-01号),建议信访人就赔偿问题向属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4、2021年9月4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会同唐县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核实,该加油站洗车项目正在营业,洗车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021年9月4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分别对该加油站雨水沟及信访人反映的鱼塘内进行取样监测。据2021年9月6日出具的监测报告(随县环测(2121)第461号)反映,该公司雨水沟内水质石油类未检出,信访人鱼塘内水质石油类未检出。
  是否办结 阶段性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