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驾驶员:
为进一步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相关规定,并报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现将新增的道路交通监控设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6日。2023年3月27日零时正式启用(见右表)。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