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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20180613期 >> 第A3版:财政新声
我市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本报讯 通讯员王蓉蓉报道:“预算公开细化程度不够、公开格式不够规范……”日前,市财政局对开展第一轮预算公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督促相关预算单位迅速整改,并择机开展预算信息公开第二轮检查。
  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是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推动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截止目前,除涉密单位外,市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在法定时间内完成了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预算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呈现“时间、平台、内容、格式”“四统一”特点,确保公开的预算信息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一是统一时间,集中公开。市级各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以各部门为主体,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预算安排情况,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二是统一平台,方便查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市级部门统一在专栏公开部门汇总预算和部门本级预算,所属二级单位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预算,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三是统一内容,细化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涵盖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部门预算报表进一步细化到支出功能科目公开到项级科目,按经济科目公开到款级科目,预算资金“怎么花,花到哪”一目了然。各部门在公开预算报表的同时,还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占有、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四是统一格式,规范公开。市财政局专门制定了统一的部门预算公开式样,明确了公开原则、公开责任主体、公开程序等,对公开的内容、格式及说明等详细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和专业术语进行解释,确保公开的预算清清楚楚,便于公众理解和监督。
  目前,我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已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将进一步在公开预算信息细化、实化、规范化上下功夫,促进预算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依法理财,提升预算管理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推进透明财政、阳光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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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财政新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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